更生保護會為財團法人,辦理更生保護事業,受法務部之指揮、監督,登 記前應經法務部之許可。 前項更生保護會之組織及管理辦法,由法務部定之。
更生保護會財產之使用、收益、處分及接受政府補助、向外籌募經費之處 理與運用等事項之管理辦法,由法務部定之。
更生保護事業辦理不善或違反法令或設立許可條件者,法務部得視情節, 分別為下列之處理: 一、糾正。 二、限期整頓改善。 三、解散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