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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收容人郵寄包裹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3 月 18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6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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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八日法務部訂定發布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六日臺灣臺北監獄北監戒字第 0942700142 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
  (原名稱:臺灣臺北監獄收容人郵寄包裹管理要點;新名稱:臺灣臺北
  監獄收容人郵寄包裹管理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四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北監戒字第 10027
  00122 號函修正名稱;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灣臺北監獄收容人郵寄包裹管理要點;新名稱:法務部矯
  正署臺北監獄收容人郵寄包裹管理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北監秘字第 109
  2100046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六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