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十八日法務部(90)法人字第 002403 號函訂定發 布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一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法務部法人字第 0941301392 號函發布 自九十四年三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