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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天然災害防救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71 年 05 月 28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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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法務部(71)法監字第 6198 號函訂定
  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法務部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
  (原名稱:監所及少年輔育院防止天然災害工作要點;新名稱:法務部
  所屬矯正機關天然災害防救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10902470 號修正發
  布全文 11 點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90904201 號函自
  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