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年二月一日法務部(80)法檢字第 01786 號函訂定發布 並自中華民國八十年二月三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十四日法務部法檢字第 10504510350 號函自 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