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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家庭暴力案件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6 月 23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12 月 07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檢察司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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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法務部(88)法檢字第 002240 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 29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日法務部法檢字第 0960804150 號函修正發
  布全文 28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六日法務部法檢字第 0970805061 號函增訂發布
  第 16-1、18-1 點條文;並自 98 年 1  月 6  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法務部法檢字第 10204527100  號函
  修正第 9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二年五月二十二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七日法務部法檢字第 10404544400  號函修
  正第 3、9~11、13、17、22 點條文;增訂第 29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
  四年十二月七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