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七月十三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73)檢明文勤字第
4828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十二月五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74)檢明文勤字第
10556 號函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十月九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79)檢彥文勤字第 1
0648 號函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八十年九月五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80)檢彥文勤字第 664
5 號函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日法務部(83)檢字第 12260 號函准予備查
6.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四日法務部(90)檢決字第 044522 號函修正發布
第 3、4 點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文廉字第 095100044
7 號函修正發布第 3、4 點條文;並自九十五年五月二日起實施
8.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八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文廉字第 0970013
607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
9.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一日臺灣高等檢察署檢文廉字第 10900124610
號函修正第 1、4、8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九年九月一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四日臺灣高等檢察署檢文廉字第 10900189360
號函修正第 3、4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年一月四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