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三十年九月十一日司法行政部訂定發布全文 9 條 2.中華民國四十四年七月六日司法行政部修正發布第 2、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行政院(74)台法字第 15751 號令、 司法院(74)院台廳四字第 04588 號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五月十九日行政院、司法院(82)院台廳司三字第 07698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10059813 號令、 司法院(九一)院台廳司三字第 28662 號令會銜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