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法務部(80)法人字第 17307 號函訂 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七月十六日法務部(81)法人字第 10546 號函修正 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五日法務部(89)法人字第 000797 號函發布廢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