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法務部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講師充任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審查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4 月 14 日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5 月 04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人事處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十四日法務部(88)法令字第 00070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0 條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31301722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六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41302755 號令修正發
  布第 2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四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61301710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