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六十年六月四日行政院(60)台人政貳字第 13249 號令核准
2.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法務部(69)令字第 6434 號令修正
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年二月十三日法務部(80)法令字第 02474 號令修正發
布
4.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十日法務部修正名稱及第 1、2、4、8 條條文
、附表
(原名稱:法務部所屬監獄少年輔育院看守所少年觀護所首長職期調任
實施辦法;新名稱:法務部所屬監獄少年輔育院看守所少年觀護所技能
訓練所首長職期調任實施辦法)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法務部(88)法令字第 001605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4、8 條條文;並刪除第 1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法務部(89)法令字第 002399 號令
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