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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地方檢察署舉辦檢察官與律師座談會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08 月 05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8 月 01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檢察司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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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八月五日法務部(82)法檢字第 16311  號令訂頒
2.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法務部(85)法檢決字第 19098  號
  函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一日法務部法檢字第 10704513400  號函修正
  名稱及第 2、3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生效
  (原名稱:地方法院檢察署舉辦檢察官與律師座談會實施要點;新名稱
  :地方檢察署舉辦檢察官與律師座談會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