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年二月十一日法務部(80)法令字第 02265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21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一月二十日法務部(81)法令字第 00868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7、11、1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十日法務部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三日法務部(87)法令字第 000306 號令修正發 布第 3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三日法務部(90)法令字第 000001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