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三十三年七月七日司法行政部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四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司法行政部、內政部會銜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四十三年四月六日司法行政部、內政部會銜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四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司法行政部、內政部會銜修正發布第 1 、3、7、8、11 條 5.中華民國五十八年十月十六日司法行政部(58)台令監字第 7836 號、 內政部會銜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法務部(69)法令字第 7325 號函發布 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