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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7 月 01 日
廢止日期:民國 95 年 06 月 30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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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一日法務部(85)法人字第 16044  號函訂定發
  布
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八月五日法務部(86)法人字第 000855 號函修正發
  布
3.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二日法務部(87)法人字第 001227 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八十七年七月一日起實施
4.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十三日法務部(87)法人字第 001424 號函修正
  發布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八日法務部(88)法人字第 002374 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 13 點
6.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法務部法人字第 0931301850 號函修正
  發布第 9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7.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法務部法人字第 09513027195  號函發布
  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