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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基隆看守所辦理觀察勒戒業務注意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2 月 16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基隆少觀所合署辦公)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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