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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監所暨少年輔育院處理主副食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70 年 12 月 17 日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10 月 17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
圖表附件: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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