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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所屬監獄少年輔育院技能訓練所戒治所看守所少年觀護所少年矯正學校離職人員申請再(回)任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5 月 15 日
廢止日期:民國 90 年 02 月 14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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