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委員遇有涉及本人或配偶、前配偶、四等親內血親、三親等內姻親、 同財共居家屬之案(事)件,或有其他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 虞者,應自行迴避審查或決議。
本會委員及出、列席人員,對於會議討論事項及決議內容,涉及揭弊者身 分及揭弊內容應負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