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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收容人選讀國立空中大學課程實施要點 4
民國 104 年 05 月 29 日
1.刪除第(4)小點之註解事項,並修改為:
  依據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九十八年八月五日更業第○九八二○○○三二四號函
  示,符合下列條件者,函請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各分會申請該科學分費:
2.修改第 2  點第(1)小點為:
  單位選讀人數十人以上至三十人未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