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收容人閱讀及寫作投稿,每三個月考評乙次(一、四、七、十月) ,對閱讀及投稿者施以下列之獎賞,但抄襲或代寫者,不在此限。 一、閱讀三本書籍並撰寫三篇心得報告,經審查通過者,增給成績分數 0.1 分。 二、投稿三次以上,經審查通過者,增給成績分數 0.1 分。 三、投稿六次以上,經審查通過者,增給成績分數 0.2 分。 四、投稿作品經刊登者,增給成績分數 0.1 分,其情節特殊者頒發獎狀 及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