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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收容人寫作投稿獎勵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28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臺東看守所、臺東少觀所合署辦公)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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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收容人閱讀及寫作投稿,每三個月考評乙次(一、四、七、十月)
,對閱讀及投稿者施以下列之獎賞,但抄襲或代寫者,不在此限。
一、閱讀三本書籍並撰寫三篇心得報告,經審查通過者,增給成績分數
    0.1 分。
二、投稿三次以上,經審查通過者,增給成績分數 0.1  分。
三、投稿六次以上,經審查通過者,增給成績分數 0.2  分。
四、投稿作品經刊登者,增給成績分數 0.1  分,其情節特殊者頒發獎狀
    及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