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4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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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檢察署辦案期限規則 第 41 條
1.
發文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檢義文清字第 7407 號
發文日期:
083.07.15
要 旨:
承辦之違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案件業已屆四個月之辦案期限,而與本署有 裁判上一罪之前案業經二審判決,現由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本案應如何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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