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08:47

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戒治處分執行條例 第 25 條
1.
發文日期:088.08.26
要  旨:
強制戒治執行滿三月經停止戒治付保護管束,因違反應遵守事項撤銷其停
止戒治,繼續執行戒治滿三月後,宜否再認該受戒治人無繼續戒治之必要
,再次報請停止戒治疑義
2.
發文日期:088.08.24
要  旨:
函示「有關受戒治人於戒治期間奉准保外醫治(待產),是否仍應報由檢
察官聲請法院裁定停止戒治之相關疑義及處理情形
3.
發文日期:087.11.16
要  旨:
辦理勒戒及戒治費用強制執行實務規定及受戒治人經法院裁定停止戒治付
保護管束應參照之事項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