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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099.11.16
要 旨:夫妻之一方因犯罪被害死亡,他方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相關規定申請殯葬
費及法定扶養義務費等遺屬補償金時,若申請人尚有受領國民年金之喪葬
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者,則是否僅就相關項目減除,或不問所受領國民年
金之給付項目為何,均一律列入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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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文日期:099.10.19
要 旨:有關夫妻之一方因犯罪被害死亡,他方既已無需負擔扶養義務,則地方法
院檢察署可否依民法第 216 條之 1 損益相抵之規定,駁回他方就法定
扶養費用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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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發文日期:099.06.30
要 旨:檢送法務部核復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
法律問題(二)」意見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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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發文日期:098.07.29
要 旨:關於公立學校教師係國家賠償法第 2 條規定所稱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
員,而公立學校教師之教學活動,屬給付行政之一種,亦屬行使公權力之
行為。惟執行職務與「職務予以機會之行為」應加區別,如僅屬「職務予
以機會之行為」,即不符合國家賠償責任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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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發文日期:09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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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發文日期:089.03.10
要 旨:關於各辦事處辦理信託管理業務信託管理契約書委任書草案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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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發文日期:087.11.07
要 旨:關於軍事審判程序中之犯罪被害人是否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適用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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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發文日期:087.11.07
要 旨:軍事審判程序中之犯罪被害人是否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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