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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檢察署辦案期限規則 第 41 條
1.
發文日期:083.07.15
要  旨:
承辦之違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案件業已屆四個月之辦案期限,而與本署有
裁判上一罪之前案業經二審判決,現由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本案應如何
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