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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 條
1.
發文日期:085.08.20
要  旨:
台灣地區人民如於大陸地區從事侵害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權行為,涉
有刑事責任者,檢察官仍應依法偵查
2.
發文日期:077.08.06
要  旨:
國輪航行於國際公海或他國領海內,遇盜匪搶劫,依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
予逮捕及船長得為緊急處分之規定,自得逕予捕捉,但如依國際公約、慣
例及條約有無特殊處理方式,則宜徵詢外交部之意見
3.
發文日期:062.09.26
要  旨:
一般外國人 (美軍人員除外) 在我國違反我國法律之案件,如無條約規定
或特殊政治因素,無須循外交途徑轉告其本國駐華使領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