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發文日期:103.04.03
要 旨:有關建議移送執行時,無需檢附義務人紙本戶籍資料,及所附裁決書、送
達證書等附件無需蓋用「影本與正本相符」印章及「承辦人職章」等,法
務部行政執行署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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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文日期:099.09.21
要 旨:行政執行法第 13 條、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等規定參照,義務人
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主管機關移送執行處執行時,須依
行政執行案件移送書格式所載,檢附處分文書、送達證明文件等,俾供行
政執行處形式審查該行政處分是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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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發文日期:098.10.05
要 旨:關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修正之行政執行案件移送書表格式,訂自 98 年
11 月 1 日開始實施,請相關機關及所屬機關依新修正之移送書表格式
辦理行政執行案件之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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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發文日期:096.04.20
要 旨:行政執行案件移送執行時應檢附行政執行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之文件,並
避免文件原本有遺失或遭損毀等情事發生,故僅須檢附加蓋騎縫章之執行
名義影本及送達證明文件影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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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發文日期:09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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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發文日期:095.08.29
要 旨:關於行政執行案件移送書表格使用說明二、三之規定,該移送書為移送之
公文,自應符合公文程式條例所規定之方式,且毋須另附公文,但為求移
送執行程序之慎重起見,仍應以蓋用印信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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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發文日期:090.06.05
要 旨:有關檢查機關對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受處分人欠繳之觀察、勒戒及強制戒
治費用之執行等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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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發文日期:089.09.21
要 旨:檢送研訂之「行政執行案件移送書」、「稅務機關適用應納金額附表」等
書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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