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7 17:1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體育館借用應注意事項 4
四、使用者日間應至總務科,夜間應至本所門衛服務台,辦理借用登記手
    續,奉核後取得大門鑰匙始准使用。
民國 98 年 05 月 18 日訂定
4
四、使用者日間應至總務科,夜間應至本所門衛服務台,辦理借用登記手
    續,奉核後取得大門鑰匙始准使用。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