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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 5
五、人民以電話陳情時,處理人員應出於誠懇之態度、耐心傾聽、瞭解原 因。陳情內容簡易明確者,得於電話中予以詳細說明;複雜不明者, 得請其另行以書面提出陳情。
民國 103 年 05 月 16 日訂定
5
五、人民以電話陳情時,處理人員應出於誠懇之態度、耐心傾聽、瞭解原 因。陳情內容簡易明確者,得於電話中予以詳細說明;複雜不明者, 得請其另行以書面提出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