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看守所收容人發生性侵害案件處理作業流程 8
八、戒護科(女所)應對加害人辦理違規、列管,並配合輔導科施以輔導 。對於疑似觸犯刑事法律之案件,檢具相關事證移送嘉義地檢署依法 偵辦。
民國 102 年 02 月 23 日訂定
8
八、戒護科(女所)應對加害人辦理違規、列管,並配合輔導科施以輔導 。對於疑似觸犯刑事法律之案件,檢具相關事證移送嘉義地檢署依法 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