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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看守所收容人發生性侵害案件處理作業流程
廢止日期:民國 112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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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護科(女所)應對加害人辦理違規、列管,並配合輔導科施以輔導
    。對於疑似觸犯刑事法律之案件,檢具相關事證移送嘉義地檢署依法
    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