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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哺乳室使用管理要點 1
一、為便利接見親友產後持續餵哺母乳,且配合行政院衛生署母乳哺乳政
    策及性別平等工作法,特設置哺乳室(以下簡稱本室),並訂定「法
    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哺乳室使用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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