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07:5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哺乳室使用管理要點 1
一、為便利接見親友產後持續餵哺母乳,且配合行政院衛生署母乳哺乳政
    策及性別平等工作法,特設置哺乳室(以下簡稱本室),並訂定「法
    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哺乳室使用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