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檔案閱覽室使用須知 10
十. 閱覽室內不得有飲食、吸煙、嚼檳榔、喧嘩或妨礙他人閱覽之行為及
    破壞環境整潔等情事,違反者,本監有權停止其檔案應用。
民國 100 年 02 月 18 日訂定
10
十、閱覽室內不得有飲食、吸煙、嚼檳榔、喧嘩或妨礙他人閱覽之行為及
    破壞環境整潔等情事,違反者,本監有權停止其檔案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