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8 22:4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檔案閱覽室使用須知 10
十. 閱覽室內不得有飲食、吸煙、嚼檳榔、喧嘩或妨礙他人閱覽之行為及
    破壞環境整潔等情事,違反者,本監有權停止其檔案應用。
民國 100 年 02 月 18 日訂定
10
十、閱覽室內不得有飲食、吸煙、嚼檳榔、喧嘩或妨礙他人閱覽之行為及
    破壞環境整潔等情事,違反者,本監有權停止其檔案應用。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