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對於出矯正機關之結訓學員,各矯正機關應將其資料函送戶籍地之 地方檢察署或更生保護分會調查其就業情形。
十二、對於出矯正機關之結訓學員,各矯正機關應將其資料函送戶籍地之 地方法院檢察署或更生保護分會調查其就業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