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利本部及所屬機關使用遠端遙控軟體進行資訊系統維護作業 時,能有效規範其使用方式及保存相關使用紀錄,特訂定「法務部及 所屬機關使用遠端遙控軟體作業程序」(以下簡稱本作業程序)。
一、目的:為利本部及所屬機關使用遠端遙控軟體進行資訊系統維護作業 時,能有效規範其使用方式及保存相關使用紀錄,特訂定「法務部及 所屬機關使用遠端遙控軟體之作業程序」(以下簡稱本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