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使用遠端遙控軟體作業程序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3 月 31 日
1
一、目的:為利本部及所屬機關使用遠端遙控軟體進行資訊系統維護作業
    時,能有效規範其使用方式及保存相關使用紀錄,特訂定「法務部及
    所屬機關使用遠端遙控軟體作業程序」(以下簡稱本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