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司法警察人員於詢問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及人口販運被害人時,態度 應懇切,並應告知後續處理流程及相關保護措施。 前項情形必要時得請求社工人員、通譯人員或相關專業人員協助。
四、司法警察人員於詢問時,態度應懇切,必要時應有通譯人員、社工人 員與勞政人員在場協助。
八、經司法警察人員判斷為人口販運被害人者,司法警察人員應告知其得 受保護之措施及應配合司法調查,以利人口販運案件之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