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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檔案保存價值鑑定小組設置要點 3
三、鑑定小組之成員: (一)本小組置召集人 1 人,由本所副所長擔任。 (二)小組成員:由本所各行政單位主管及檔案管理單位主管擔任。 本小組幕僚作業及執行事宜由檔案管理工作人員辦理。
民國 98 年 01 月 06 日訂定
3
三、鑑定小組之成員: (一)本小組置召集人 1 人,由本所副所長擔任。 (二)小組成員:由本所各行政單位主管及檔案管理單位主管擔任。 本小組幕僚作業及執行事宜由檔案管理工作人員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