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22:1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檔案保存價值鑑定小組設置要點 3
三、鑑定小組之成員:
(一)本小組置召集人 1  人,由本所副所長擔任。
(二)小組成員:由本所各行政單位主管及檔案管理單位主管擔任。
    本小組幕僚作業及執行事宜由檔案管理工作人員辦理。
民國 98 年 01 月 06 日訂定
3
三、鑑定小組之成員:
(一)本小組置召集人 1  人,由本所副所長擔任。
(二)小組成員:由本所各行政單位主管及檔案管理單位主管擔任。
    本小組幕僚作業及執行事宜由檔案管理工作人員辦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