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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文康室使用管理要點 6
六、總務科管理人員於使用後之次日負責場地維護,並清點物品有無短缺 損壞。
民國 96 年 12 月 24 日訂定
6
六、總務科管理人員於使用後之次日負責場地維護,並清點物品有無短缺 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