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返家探視期間,本監得運用科技設備,施以電子監控措施。
四、返家探視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故,致交通中斷或急需處理, 或突染疾病,經公、私立醫院證明需住院醫療或隔離,無法於指定時 間內返監者,應立即以電話向勤務中心回報,經審認有正當理由將另 行指定返監時間,經奉准延期返監者,應提出相關足資證明文件(如 班次誤點證明、車禍事故證明、住院證明等)。 無正當理由未於指定期日內返監者,移送該管檢察署偵辦,並將外役 監縮短刑期之日數全數回復。
四 不尋仇家及訴訟關係人,以免滋事影響刑期禍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