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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單身宿舍規則 2
二 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夜間十一時為原則,但在星期六或例假前夕得 延長至夜間十二時。
民國 90 年 10 月 05 日訂定
2
二 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夜間十一時為原則,但在星期六或例假前夕得 延長至夜間十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