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應對收容人施以菸害防制、衛生教育及宣導,積極鼓勵收容人戒菸。 前項教育及宣導,得邀請醫療機構、心理衛生輔導機構或公益團體以開辦 戒菸門診或提供服務之方式辦理。
法務部應統籌製作鼓勵戒菸文宣海報、錄影帶分送各監獄,廣為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