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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推薦所屬人員參加行政院「公教人員出國進修研究考察」遴選作業注意事項 3
三  有關出國進修研究考察項目由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依業務需要提出
    建議,由常務次長召集相關業務單位主管開會研商後,簽請部長核定
    。
民國 78 年 04 月 21 日訂定
3
三  有關出國進修研究考察項目由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依業務需要提出
    建議,由常務次長召集相關業務單位主管開會研商後,簽請部長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