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業務分工: (一) 重要接待工作:由各業務單位專案簽辦,聯絡室協辦。 (二) 一般接待工作:由聯絡室主辦,第四處、第六處、第七處、督察室 警衛組協辦並分工如下: 1 第四處:支援匪情錄影帶、放映設備及參觀資料陳列室講解人員 。 2 第六處:支援匪情錄影帶放映人員及參觀科技設備講解人員。 3 第七處:支援工友調配、場地清潔佈置、代訂餐點、協助車輛等 事務性工作。 4 督察室警衛組:支援安全維護與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