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受理機關於本要點修正前受理檢舉者,依本要點修正前之規定核給 獎金;於本要點修正後受理檢舉者,適用修正後之規定核給獎金。
十四 受理機關於本要點修正前受理檢舉者,依本要點修正前之規定核給 獎金;於本要點修正後受理檢舉者,適用修正後之規定核給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