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08:3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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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檢察機關僅提供自核准聲請後發生或繼續存在之案件資訊。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